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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材认证国家各级相关机构政策



一、市监、住建、工信三部委办公厅通知: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二、住建部通知

通知指出: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鼓励建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该通知强调: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采购人要在编制采购文件和拟定合同文本时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直接采购或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采购人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佛山市政府通知

《通知》强调: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建立覆盖招标投标、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项目全过程的绿色建材应用和管理制度,以新建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工程为重点,逐步推广绿色建材在我市的应用,切实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品质,促进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增强。

《通知》指出: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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